创建透视三维视图

“透视”选项控制三维视图是否显示为透视图,而不是正交视图。

  1. 打开一个平面视图、剖面视图或立面视图。
  2. 单击“视图”选项卡 “创建”面板 “三维视图”下拉列表 “相机”。
    注: 如果清除选项栏上的“透视图”选项,则创建的视图会是正交三维视图,不是透视视图。
  3. 在绘图区域中单击以放置相机。
  4. 将光标拖曳到所需目标然后单击即可放置。
  5. Revit 将创建一个透视三维视图,并为该视图指定名称:三维视图 1、三维视图 2 等等。要重命名视图,在项目浏览器中的该视图上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“重命名”。

视频:使用未裁剪透视视图

注: 在现有视图中,您可以在 ViewCube 上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从关联菜单中选择“透视模式”以指定投影模式。
注: 在启用了工作共享的项目中使用时,三维视图命令会为每个用户创建一个默认的三维视图。 程序会为该视图指定 {3D - 用户名} 名称。

可以使用剖面框来限制三维视图的可见部分。